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并发表讲话时,接连用了五个“关系”来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他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并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多方面要求,具体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下吧!
第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强调,要在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修订工作,增强法律之间的一致性。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加快著作权法的修改完善,在著作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不仅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原则,通过提高经济成本打击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而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则重点聚焦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式的法律规则设计,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地方层面,相关政策也在积极出台,从完善保护制度、加大侵权惩戒等方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陕西省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主要从构建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高效的保护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共治体系、坚实的工作支撑体系四大体系,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推进陕西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见效。《青海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提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第二,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习近平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海关总署等六部门制订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针对当前网购和进出口领域侵权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跨区域、链条化等特点,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包括: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发挥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监测平台作用,并建立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获取侵权违法线;强化执法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和线索移交、协查联办机制,铲除侵权商品销售网络和跨境流通链条;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加强政企协作,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产品鉴定中的作用;建立工作保障制度,加强案情会商、数据统计、专家咨询等制度建设,研判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势,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等。
《实施办法》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建立起覆盖全国省市县的执法联络体系,为政企协作、跨区域执法提供了支撑,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优势,完善全链条管理机制。
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上,北京市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步构建并完善了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社会组织为主体、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司法部门确认保障的多部门联动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形成了独特的“北京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调解本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具有独特的权威性和专业优势,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带动会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更好地支撑行业发展。
第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习近平强调,要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近来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落地。今年6月,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强调加强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明确提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组织开展“剑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在线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着力规范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知识分享等平台的作品传播秩序;强化对大型网站版权重点监管,指导和督促互联网企业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研究编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管理标准,建立健全治理电子商务平台侵权盗版制度等。
地方层面,上海市此前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包括:研究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专项监测,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执法,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引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纳入用户准入使用协议和平台服务协议等。
此外,该《方案》提出,要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在涉案线索、信息核查、商品流向追踪和证据固定等方面,创新执法和监管实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由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构成的多元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等。
在版权保护方面,网络平台也积极探索可行方案。微信建立了以“多元化原创激励”为核心,以“侵权投诉快速处理”“版权争议创造性解决”为配套的立体保护网。2016年3月,微信上线了品牌维权平台,把用户投诉的仿冒品信息与具有鉴假能力的品牌权利人连接起来。用户向平台提交线索,品牌权利人进行专业鉴定后,通过平台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反馈给微信,微信将根据反馈对侵权账号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知用户和品牌权利人。
对于近年来兴起的短视频,微信平台也快速实现了版权保护系统搭建,如“命名唯一+关键词拦截”双保险的品牌名称保护机制,贯穿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的注册和运营全过程;新增微信品牌小程序认证功能,帮助树立品牌认知度,正向引导品牌保护等。通过全电子化侵权投诉系统、账号名称保护系统、长视频关键词保护系统、首发内容保护机制等手段,守护创作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