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必须实名认证、未成年人不能打赏、打赏资金须设置延迟到账“冷静期”……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接连发布直播平台及电商直播监管新规,直播乱象迎来强监管。那么,“最严新规”严在哪里?我们一起来了解。
规定一:严禁未成年人打赏。
“打赏”是直播平台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未成年人自控力和辨别力较差,极易被光怪陆离的网络直播所吸引进而作出不当行为。
即将出台的《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等通知明确,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有专家表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方面要全面推行“注册实名认证+支付前二次识别”的双认证系统,只有注册用户信息和二次识别信息相匹配才能打赏。同时,有必要通过责任划分倒逼企业落实相关政策。比如发生相关纠纷时,直播平台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充分履行了相关审查义务和职责,就应无条件退还相关款项。
规定二: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须实名认证。
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
此外,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鼓励倡导的直播节目,让算法支撑优质视听内容的推送,对违规不良内容实现精准预警和及时阻断。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商营销模式,兴盛与乱象并存,乱象主要包括以低价吸引顾客和观众,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出台相应的法规,促使平台对于带货的短视频或者直播做好相应审核,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使行业健康发展。
规定三:将屡教不改的主播纳入黑名单,不允许更换“马甲”再度开播。
对于直播内容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主播,《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要做好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认为,这一规定将直播带货监管提到核心位置,明确直播平台和主播等相关主体责任,规范直播带货行为,违法直播查处方式更加明确,不仅有利于网络直播平台的良性运行和维护,也有利于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需要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夯实平台责任,平台需要强化技术手段限制直播中的违规行为。此外,要加强行业组织自律,同时建立第三方监督、投诉机制,多部门联手,在法律、行政监管之上形成一整套社会制约机制,营造行业健康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