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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高效便利的办事环境——简审批优服务怎么推进

  •  政策热点面对面
  • 时间  2020/2/28 12: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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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 2018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位列第46位、比上年上升 32位,而且开办企业、获得电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等多项指标取得了显著进步。世行营商环境报告被认为是全球投资的风向标,从2013年到 2018年,该报告中中国的排名累计提高了50位。

营商环境的大幅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近年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降低、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更加便利。今年要进一步推进准入放宽、审批精简和服务优化,着力破除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各种障碍束缚,让我国营商环境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更充分的释放。

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这些年,“清单”这个新词频频出现,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立这三项清单,就是为了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其中,负面清单就是政府把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事项列成单子、公布于众,市场主体可以一目了然地知晓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审批许 可、什么可以 自 主 决 定,有利于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2013年,国务院批准在上海设立自贸试验区,其中一项试验内容就是引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前企业投资包括外商到中国投资,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有了负面清单以后,列在单子上的才需要审批,单子以外“非禁即入”,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选择是否进入,这就大大方便了企业投资。2016年3月,有关部门借鉴自贸试验区经验,制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2018年12月25日,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正式对外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市场准入领域确立了统一、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2018年版负面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 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比试点版缩减了约54%。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对于许可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清单条目,确保实现“全国一张清单”管理。但为了体现地区差异性,在2018年版负面清单中,还专门增设“地方性许可措施”栏目。将少量全国性管理措施未涵盖、符合清单定位且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立法程序制定的地方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纳入,进一步提升了清单的完备性。今年要继续完善负面清单制度,以放宽服务业准入为突破口,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让各类市场主体可以自由进入更多行业、领域、业务。

 

政策传真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什么关系?

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仅针对境外投资者,属于外商投资管理范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属于国民待遇的一部分。

 

政策传真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产业指导目录、投资项目目录是什么关系?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互联网行业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等现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相关制度中市场准入类的管理措施直接衔接纳入,以确保“全国一张清单”的权威性与统一性。另外,新领域、新业态将自动处于清单之外,有利于鼓励创新创业创造。

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

近年来,各类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目前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已达1.1亿多户,其中企业34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7300多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多万。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等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果。然而尽管现在办理营业执照比较便利,但“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却凸显出来。企业虽然可以快速获取市场主体资格,但只能从事一般性经营活动,如果想从事特定经营活动,仍需行政机关审查颁发相应的经营许可证,而且有些许可证办理时间长、手续复杂,致使企业迟迟开不了业。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举措,就是“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最先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然后在其他10个自贸区复制推广,主要做法是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业经营前还需要办理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都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管理。需要强调的是,“证照分离”的重点是“照后减证”,通过大幅简化各类经营许可,使拿到营业执照的企业能够尽快开门经营。

根据国务院部署,2018年主要针对第一批106项涉企审批事项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同时在上海试点推进新一批47项“证照分离”改革。2019年要将全部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并抓紧形成全覆盖的事项清单,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

“证照分离”四类事项

与此同时,企业开办(取得营业执照)和注销便利化改革也要继续推进。今年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压缩至 5个工作日以内。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简化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预计改革后,一般正常企业办理注销时间可节省三分之一以上。

 

名词解释

多证合一

把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不再单独办理。较早推行的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从2016年 10月1日起,将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都整合在工商营业执照上,并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先照后证

商事制度改革前,企业要先拿到经营许可证才能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再办必要的许可证。

推动各类审批精简提速

“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审批,要跑20个委办局、53个处室,盖108个章,需要799个审批工作日。”2013年广州市两会上,政协委员曹志伟拿出了一幅审批流程“万里长征图”,不仅引起全社会热议,也成为简政放权改革的一个“引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 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审批数量大大减少。但有的领域只是“万里长征”变成了“百里长征”,企业和群众仍然抱怨不少。今年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简政放权,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坚决交给市场,让“看不见的手”发挥决定性作用。

要推动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目前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还有 1309项,其中国务院部门实施的有628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有681 项。对这些行政许可事项,要进行全面清理论证,能取消的尽快取消,并且以直接放权给市场为主。与此同时,要修订并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坚决清理以备案、登记、注册等形式设置的变相审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生产技术水平提高,有些许可证已经滞后于现实需要,甚至阻碍了新技术、新工艺发展。今年要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24类产品再压减40%以上,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制造业提质升级。

对于不能取消的审批,也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推动办理提速。办事时间是世界银行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准,时间就是财富,要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工夫跑审批。一要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2018年我国“获得建筑许可”的便利度在190个国家中排在121位,仍然较为落后。而且改革前各地审批时间差别很大,用时最短的地区100天以内,最长的要1400多天。要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二要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和5个工作日以内。三要压缩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时间,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在去年大幅压缩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到5个月;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在去年已压缩 10%基础上,再压缩15%以上,以更好满足全社会创新创业需求。

实现更多事项办理“不见面”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分领域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办事的 100个堵点难点问题,目前第三批征集活动已经结束。从征集到的群众意见看,到政府部门办事多头跑、来回跑、“门好进、事难办”等问题仍然突出。这些问题既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政府的公信力,需要下大力气尽快解决。

现在我国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已经普及,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不仅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也能全程留痕,防止办事人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要推动更多事项不见面办理,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打造 24小时“不打烊”的数字政府。一要推进更多事项网上办理。今年年底前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70%。二要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这是实现“一网通办”的总抓手,也是基础支撑,要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把地方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等整合接入。今年底前,实现全国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三要推进信息数据联通共享。我国信息数据资源 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要切实打通“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不断扩大数据共享范围、优化共享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要规范信息数据采集使用,建立健全防护机制,筑牢数据安全的“防火墙”。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时间表

当然,有些事项目前还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也有些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和偏远地区群众上网还存在困难,因此也要把线下服务做好。要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点功能,对于确需到现场办的做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

优化政务服务必须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目前推行的很多有效的便民举措都来源于地方的实践探索,比如“一网通办”来自上海,“不见面审批”来自江苏,“最多跑一次”来自浙江等。要继续鼓励基层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总结推广更多有益经验,为群众办事带来更大便利。

 

地方实践

江苏省“不见面审批”

近年来,江苏省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推动形成“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办事模式,构建起“不见面审批 +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新型管理体系。推进“网上办”,截至2017年底,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大部分审批服务事项都实现网上办理,变“面对面”为“键对键”。推行“集中批”,全省共有 5个设区的市、17个县(市、区)、27个开发区成立了行政审批局,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复杂民生办事等领域的行政许可权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使,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实行“代办制”,在全省开发区、高新区、乡镇(街道)率先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提供“店小二”式专业化服务。做到“不见面”,积极推行审批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变“少跑腿”为“不跑腿”。

——摘编自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附件 2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近年来,新闻报道中屡屡出现的各类“奇葩证明”刷新了人们的认知,比如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孩子上学被要求提供父母无犯罪证明,社保年审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等等。还有基层工作人员反映,很多部门办事都要求居委会开证明,可居委会又证明不了,只好把印章挂在门口,让群众自己盖。“人在证途”,让群众和基层办事人员既反感又无奈。基于此,有关部门从2017年起开展 “减证便民”行动,着力治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顽疾。截至 2018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200多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必须看到,困扰老百姓的繁琐证明仍然不少,“减证”成果还需深化巩固。

要继续深入清理各种证明。清理的原则是“六个一律”,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这其中,实现政府信息互联互通是替代证明的重要手段,对办事确需查验的信息,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可能通过联网核查等方式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

要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列入清单并对外公布,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对清单之外擅自索要证明的,及时查处、严肃问责。但对于社会公众确有需要、行政机关又具备证明条件的,仍应当为群众提供证明,有关部门不能借此推卸责任。

要不断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告知承诺制是取消证明过程中的一项创新管理措施,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由政府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需要满足的要求,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条件,不需提供证明即可办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力度减弱,审批单位将加强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申请人作出了虚假承诺,将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政策传真

如何对证明事项进行监督?

司法部已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开通“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 ”(http://www.12348.gov.cn/#/suggestion/suggestionInfo/),群众可通过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对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各类证明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个“丁义珍式窗口”,说的是某地信访局窗口低矮、没有椅凳,来访群众只能弯腰低头与里面的工作人员交流。有关部门暗访发现,这样的窗口在一些地方的政府办事大厅也有“同款”。这样的设计更多是方便了工作人员,而没有考虑到群众方不方便。实际上,服务好不好,不能是政府部门自拉自唱、自我评价,而应以群众和企业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衡量标准。政府只有围着群众转,政务服务才能真正符合群众所愿、满足群众所需。

现在拿起手机、动动手指,不仅能轻松购买商品和服务,还能随时对其品质予以好评和差评,商家也对这些评价非常在意。正是借鉴这种网购等现代商业活动中常见的评价方式,《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由企业和群众对政府服务绩效作出评判。这是一项重要创新,有利于使政府理念从“我要怎么办”转向“群众要我怎么办”、行为从“政府端菜”转向“群众点菜”,对于推动政府转职能、转作风、提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好差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研究。具体来说,应当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便捷。要畅通各类评价渠道,让企业和群众能够通过现场评价、网络评价、移动端评价、回访评价等多种触手可及、简明易行的方式,随时给政府服务打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便利。二是透明。要对企业和群众的评价以及处理结果予以反馈或进行公示,把受理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等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开,使企业和群众能够更好地监督。三是挂钩。要完善考核制度,将企业和群众的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各部门的考核体系当中,直接与工作人员的绩效、奖金、任用、评优等挂钩,并指定相应部门监督落实情况,充分调动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来源:政策热点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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